明溪县自然资源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明自然告字〔2025〕9号
经明溪县人民政府(明政文[2025]105号)批准,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明溪县四元堂商住小区A地块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- 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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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块 编号 |
土地位置 |
出让面积(㎡) |
土地 用途及年限 |
规划指标要求 |
拍卖起始价(人民币万元) |
竞买保证金(人民币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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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 |
计容建筑面积(㎡) |
建筑密度(%) |
绿地率(%) |
建筑高度(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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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5-1 |
名儒御景北侧 |
32670 |
居住用地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,出让年限70年;商业服务业用地—商业用地,出让年限40年 |
≤2.7 |
≤88209(其中商业计容面积≤7125.5) |
≤28 |
≥35 |
≤54 |
20820 |
4200 |
二、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在本县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,以及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者外,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竞买人需以公司名义申请竞买且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,竞买人需单独申请。
三、土地出让条件
宗地具体出让条件以《明溪县四元堂商住小区A地块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》为准。
四、竞价规则
明溪县四元堂商住小区A地块二期以人民币贰亿零捌佰贰拾万元(¥20820万元)为拍卖起始价,不设拍卖出让保留价,不设最高限制价,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。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,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。
五、竞买保证金要求
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(¥4200万元),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汇入指定的账户,并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,同时提交该笔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、股东借款、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。
六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(工作日)到明溪县新大路 1237号欣怡宾馆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七、申请人请于2026年1月5日16:00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,并办理竞买申请。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26年1月5日17: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八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明溪县市民服务中心8楼),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10:00时。
九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单 位:明溪县自然资源局
联系地址: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49号
联 系 人:李先生 联系电话:0598-2863060
单 位: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曾先生 联系电话:0598-2813838
开户单位: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明溪县支行
账 号:1404 0511 2910 0097 468
明溪县自然资源局
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7日